岗位调整中的纠纷比较普遍,闹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操作稍有不慎,就会变成违法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风险,来看一个典型案例,看用人单位是如何步步为营,最终辞退了不服从调岗员工的!
合同有约定:约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将员工调整到相似或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员工无正当理由应当服从;如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薛依人于2007年10月12日入职汤姆猫机械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11月1日前,薛依人在汤姆猫机械公司担任物料管理课代经理职务,从事物料课管理工作。2018年11月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汤姆猫机械公司总经理通过邮件向全体员工通知物料管理课与售后服务部管理部门合并,原物料管理课的物料管理业务合并至生产管理部。物料管理的部分职能和人员,转移到生产管理Part,物料管理和AM仓库管理的所有技术职员均并入仓库管理Part。调岗有沟通:汤姆猫机械公司通知部门合并后,向薛依人发送《关于员工薛依人工作岗位的沟通函》,写明调岗原因、岗位建议、并明确调岗前后薛依人的等级、薪资、福利、劳动合同期限等均保持不变。2018年12月25日,汤姆猫机械公司向薛依人发送了《关于员工薛依人工作岗位的沟通函》。公司明确:1.公司物料管理部门和AM仓库管理部门合并后成立仓库管理部门,相关业务和人员需要重新安排;2.作为原物料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薛依人主管需要重新安排工作;3.此前,HR代表公司已与薛依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薛依人希望从事品质经理的岗位,但是考虑到英语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还有欠缺,因此,公司认为该岗位并不适合薛依人。公司提出以下建议:1)市场品采购:考虑到薛依人在采购方面的丰富经验,公司希望薛依人可以暂时先负责新产品导入的相关工作,此后再转市场品采购的岗位;公司承诺:调岗前后,薛依人主管的等级、薪资、福利、劳动合同期限等均保持不变。公司要求薛依人慎重考虑并于12月27日前做出答复,如果逾期不提供反馈,则表示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调岗有通知:在员工没有答复的情况下,汤姆猫机械公司于12月28日向薛依人发送了《关于员工薛依人业务内容调整的通知书》,直接告知调整岗位的内容。12月28日,汤姆猫机械公司向薛依人发送了《关于员工薛依人业务内容调整的通知书》。通知明确:因公司物料管理部门和AM仓库管理部门合并成立仓库管理部门,原物料管理部门的业务中仓库管理的内容转入仓库管理部门;作为原物料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薛依人主管的业务内容相应发生变化;自2019年1月1日起,薛依人随同物料管理的业务一起转入生产管理部门,向褚士平经理报告,并继续负责原物料管理范畴内的部分业务;调岗后,薛依人主管的等级、薪资、福利、劳动合同期限等均保持不变。公司通知薛依人准时去新部门报到,但薛依人未听从汤姆猫机械公司的岗位调整安排。不服从先警告:发送《处分通知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月4日,汤姆猫机械公司向薛依人发送了《处分通知书》,通知书载明:因薛依人拒绝继续从事原物料管理范畴内的相关工作,未到生产管理部门报到,存在“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或上级指挥、监督(抵制违规、违法指挥者除外)”的行为,属于《员工手册》规定的乙类违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月8日,汤姆猫机械公司再次向薛依人发出《处分通知书》,因薛依人在上次处分后仍然拒绝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违反《员工手册》的丙类违规行为,按照员工处分规则给予削减奖金30%的处分。2019年1月10日,汤姆猫机械公司最后一次向薛依人发送《处分通知书》,明确因薛依人拒绝接受工作安排,已于2019年1月4日、1月8日两次批评教育并进行处分,但仍然拒绝。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已构成严重违纪,给予员工薛依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汤姆猫机械公司已就上述解除事宜告知工会。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汤姆猫机械公司以薛依人多次拒绝工作安排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薛依人的工作岗位,而汤姆猫机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部门合并,是汤姆猫机械公司的自主商业行为。其次,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汤姆猫机械公司因生产经营,可以调整薛依人到相似或相近的工作岗位、薛依人愿意服从。表明汤姆猫机械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公平合理地调整薛依人的工作岗位。而汤姆猫机械公司就调岗与薛依人协商沟通,提供多个岗位供薛依人考虑,并告知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职责等情况,承诺级别、薪资待遇水平无变化。且提供的岗位中与薛依人此前的工作岗位存在关联,表明汤姆猫机械公司已就调整岗位与薛依人进行过充分合理的沟通协商,但薛依人仍予以拒绝。薛依人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汤姆猫机械公司据此解除与薛依人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并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员工手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管理依据。综上,汤姆猫机械公司解除与薛依人的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薛依人主张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缺乏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仲裁裁决的经济补偿亦无需支付。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判决:汤姆猫机械公司无需支付薛依人经济补偿246165.63元…… 二审法院认为:在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前提下,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薛依人认可汤姆猫机械公司因部门调整导致薛依人工作岗位消失,汤姆猫机械公司对薛依人工作岗位作出适当调整具有合理性,也未违反双方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约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汤姆猫机械公司因生产经营,可以调整薛依人到相似或相近的工作岗位,薛依人愿意服从。汤姆猫机械公司就调岗与薛依人协商沟通,提供与薛依人之前岗位相关联的岗位备选,并承诺级别、薪资待遇水平无变化,岗位调整并无不当。薛依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岗工作,构成严重违纪,汤姆猫机械公司解除有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认定并不不当,薛依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对于薛依人的上诉请求,本院碍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