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7月开始,税务局正式稽核征收社保费用了
社税合一,喊了N年的狼来了,这次真的狼来了。
公告重点事项如下:
24年7月1日起,山东省社保征收管理职能由税务局接管,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用人单位补缴2024年7月1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仍应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4年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本社保年度后续月份新增或调整职工缴费工资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含人员增减)、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继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职业年金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征收。
本次社保申报缴纳流程调整后,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第一,本次流程调整后,社保缴纳人数、缴纳基数、缴费金额全部由税务局进行审核。目前,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社保缴费人数及缴费基数不足的问题,如果依法征缴,企业人工成本将大幅增加,尤其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来讲会面临盈利能力的重大考验。
第二,违规被发现的风险概率大大增加。税务机关通过比对工资金额、个税申报金额、社保申报基数三方数据对未合法缴纳社保情况一目了然。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被要求自查社保缴纳情况并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后期企业若仍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可能引起税务系统预警,造成税务部门对企业社保情况、其他纳税情况的一并检查或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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