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用人单位无故逾期举证,被法院罚款5万元!
A公司是一宗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2023年3月28日,法院向A公司送达了应诉材料,列明应诉需做的准备,明确在收到应诉材料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证据。但至举证期限届满,A公司都未提交证据,亦未提交延长举证期限申请。5月10日,即传票载明的开庭前三天,A公司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提交了10份证据。在临近开庭前的一小时,A公司又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提交了27份新证据。法官收到证据后决定先召开庭前会议。法庭质证期间,又发现A公司提交清单中列明的证据有两份缺失。在庭前会议结束前,A公司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补齐了两份缺失证据。
法院审理
A公司自2023年3月28日收到举证通知书后,未在举证期限内举证,亦未提交延长举证期限申请。该公司分别于传票载明的开庭日期前三天、前一小时共提交30余份证据,且未能说明逾期举证的正当理由。A公司提交的证据均形成于起诉前,且开庭当天提交的两份证据为关键证据,法院已采纳。
A公司无正当理由迟延提交证据,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依法决定对A公司罚款50000元。该公司已于限期内缴纳罚款。
在案件处理中,需要注意举证期限,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的,最好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书》。否则,法院严格起来,无理由逾期举证,是要吃罚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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